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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746318/2022-00991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发〔2022〕68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16:32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
        • 公开日期
        • 2022-10-17 16:32
        概述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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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发展目标,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增加,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幸福感显着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取得新成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 
          ——统筹场地设施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补齐短板,持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按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的要求,充分挖掘供地潜力,做好综合开发和改造,合理利用空置场所和附属空间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各旗县区因地制宜编制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规划,统筹布局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创建1个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旗、区),打造一个全市乡镇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示范旗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丰富场地设施类型。持续推动“三大球”场地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多样化场地。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鼓励利用河湖等自然水域、公园水域、空闲地等建设室外滑冰场、嬉雪场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室内、外冰雪设施,努力实现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一个滑雪(冰)场地。开展场地设施的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配备适合全年龄段人群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化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对既有城市公园实施提档升级改造,植入体育元素,全市范围内新建体育公园2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提升场地管理使用效率。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建设。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开放力度。推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二)丰富全民健身特色赛事活动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大力发展“三大球”赛事活动及群众喜闻乐见的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跑)、骑行、广场舞等运动项目,做好群众冬季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扶持推广优秀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以社区运动会、冰雪那达慕、美丽乡村广场舞等“一县一品牌,一县一特色”群众体育特色精品赛事,并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赛事活动,持续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积极推动足球和冰雪运动发展。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校园足球赛事体系、丰富校内足球活动。加强足球人才培养,夯实足球人才根基。加强社会足球发展,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持续开展大众冰雪季系列活动,扩大群众参与冰雪活动力度,如冰上龙舟、趣味冰壶等形式多样的大众冰雪健身项目。推进乌拉特前旗群众室内滑冰场试点项目建设,拓展四季冰雪活动项目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逐步在全市普及。着力打造雪地驼球、冰雪那达慕等特色冰雪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健身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工间操、开展职工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智力运动会、全民健步走等体育赛事活动。在妇女、儿童、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健康和科学健身知识普及讲座,引导各类人群科学参与体育锻炼。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体育在残疾人康复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开展农牧民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团委、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残联、市农牧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市、旗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鼓励体育总会向街道(乡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行政村)。引导体育行业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创建服务品牌、普及健身项目、发挥引领作用、实施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及时了解我市国民体质和参加锻炼人群情况。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鼓励健身专家、医学专家等专业技术人才推广体育科普作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创新科学健身大讲堂形式和内容,构建多层次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各旗县区应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的作用,提供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和运动处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质量。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服务工作体系,鼓励各类专业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大乡镇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队伍总体规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率和服务水平,每个旗县区至少推出1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四)营造全民健身文化良好氛围 
          ——丰富社会体育文化宣传。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充分发挥体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的独特功能,激励人民弘扬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精神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做好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和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精心打造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形成品牌特色。加强足球、冰雪和驼、马等重点赛事活动的宣传,增强体育文化影响力和感召力。体育、民族事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深入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文化示范项目,加强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示范)模范县(旗、区)为抓手,推动基层全民健身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加强蒙古国周边地区在优势项目上的交流,利用甘其毛都边境口岸独特地理优势,积极打造驼球、赛马等多项体育对外交流品牌赛事。拓展全民健身国际交流,推动武术、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外事办、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全民健身跨界融合发展 
          ——推动体医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医疗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鼓励体育部门与医疗健康部门共同设立健身健康指导中心,积极推动健康巴彦淖尔行动。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研究推广社区健身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模式。推进体医融合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康体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打造体医融合精品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模式,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参与球类、冰雪、户外拓展等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市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业余体校的建设力度,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大力培养社会、学校体育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促进体旅融合。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加快推进草原骑乘休闲、沙漠穿越、滑冰滑雪、民族传统特色游及河湖冬捕垂钓等健身休闲项目。挖掘沙漠、冰雪、自行车、水上等户外运动项目。鼓励生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完善体育设施、融入体育元素,培育精品赛事、精品项目、精品线路,打造有影响力的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马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引进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马产业链,将马匹驯化、马匹交易、赛马、马术培训等产业链联动起来,在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地开展骑乘观光、马术表演、马术竞赛等活动,推动马产业和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加强与区内外重点马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打造内蒙古西部赛马交易集散地,积极创建自治区马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我市马产业整体实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培育体育市场促进体育消费。鼓励和引导全民参与冰雪运动、健步走、骑行、驼球等健身休闲项目产业,激发健身休闲产业市场活力,扩大消费规模。通过举办影响力较大、知名度较高、参与人数多、市场运作良好的品牌赛事,聚集人气,促进旅游、餐饮、住宿、交通、商品零售业态发展,发挥重大赛事活动拉动体育消费的作用,提升体育消费总量和体育产业增加值。鼓励、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创新体制机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新型优质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企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消费体验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支持引导体育培训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冰雪、武术、智力运动等大众运动项目,逐步形成品牌赛事,推动体育培训行业发展。建设青少年训练基地,构建与青少年运动开展相配套且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竞赛培训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培训机构,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创新政府部门、协会、俱乐部、学校协调联动发展机制,建立体育协会评估机制,支持体育俱乐部健康运行,逐步形成适合职业体育发展的体育培训体系,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健康、规范、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施项目加以推进和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合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政府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事业,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落实全民健身安全防范 
          做好赛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高效的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应急、监管和服务机制,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在赛事活动方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赛前上报“四方案三清单”,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严格落实“五有”要求,建立健全赛事“熔断”机制,持续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坚实屏障。在场地设施方面,加强全市各类健身场馆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四)加强绩效评估   
          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地区实施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举措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到2025年,对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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