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乌拉特后旗消防救援大队等220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示范典型,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将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榜样作用,为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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